【创办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5000元】2月6日,武汉发布《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政策措施公众指南。
根据该指南,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其单位缴费部分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且符合经营时限和带动就业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到期后,允许参保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牵头责任单位为市人社局。#武汉出台16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好消息!快来武汉硚口就业吧!在人才租赁房租金减免方面,硚口区针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免租三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租两年和一年。毕业6年内,已入职的博士、硕士、专科以上学历大学生最高可享受四折租房优惠。大学生在硚口区购买商品房,最高补贴3年人才租赁房租金。#武汉头条# #武汉爆料# #武汉身边事#
#开门红的声音#【可免收缓收租金,武汉将拿出“真金白银”帮扶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2023年,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月份租金、缓收2—4月份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3年3月31日前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并免收滞纳金。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给中小企业。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无担保、无抵押”线上融资。
武汉救市新发明:预发购房补贴!
一次性发放补贴15万元,未来5年从收入中扣除,每月合计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