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始禁止企业采集个人生物信息,其中有两点息息相关,第一就是现在我们生物信息跟我们的财富挂钩,如果被盗用,可能会有丢失财务或者被滥用的风险。
第二就是我们的生物信息到底属于谁,要知道我们对微信只有使用权,可能使用权都不完整,微信个人账户归属腾讯还是个人??
我觉得法律上,要明确限制,企业采集信息的归属和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时候是否对企业进行处罚?
难道因为企业信息泄露导致个人财务损失,企业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依法治国是基本保障,所以要依法做事,首先要有法可依。
科技在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在快速变化,社会问题也在不断变化,所以法律也要适应社会发展而不断完整。
比如以前#中国移动517#搞的是促销,现在的517不只是促销了,还有宣传防止网络诈骗行为,现在的诈骗越来越猛,也越来越高科技,所以在这里个人生物信息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