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开年才两个多月,重庆渝快保单笔最大赔付超15万!
不得不说,重庆人的专属惠民险“渝快保”确实很给力!
来自官方消息称,自2022年1月1日生效以来,截至目前才两个月多的时间,“重庆渝快保”总赔款金额超6000万元,单笔最大赔付金额超15万元。
记者获悉,重庆市民程女士成为了渝快保单笔最大赔付案件的受益人。
程女士于2022年1月16日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治疗,累计花费总医疗费用为277800.53元,医保统筹报销74735.76元后,个人需要负担医疗费用为203064.77元。
好在此前程女士参保了“渝快保”,根据保险条款来核算,20万的自费部分可以理赔152339.20元。这条消息迅速扩散,一时间又引发了参保热议。
到底该参不参保?哪些人最合适参保?交了社保还需要参保吗?
渝快保紧密衔接基本医保,对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再进行报销,包含医保范围内没有报销的部分,医保范围外和自费药的部分,院外特药购药的部分。
也就是说,渝快保不仅医保内外都能保,更重要的是特定肿瘤、危重症也能保,同时还增加罕见病特效药保障。这可是目前普通家庭一旦患病最在意的保障范畴。
大家都知道,得了病住院了医保报销范围非常有限,按照渝快保相关赔付规定,如果缴了渝快保,只要满足相关赔付条款,就能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
最重要的是,渝快保参保起来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管既往病史,只要有重庆医保就能买。这就非常适合家中老小以及有既往病史被商业保险等拒保的人群。
这款保险性价比也非常的高。一年69元或169元,老少均价,升级款最高保障也有350万。任谁都买得起。
政府现在像当年推动新农合一样大力推动渝快保,真的是希望更多人不要因病致贫。现在直接上支付宝搜索“重庆渝快保”,不仅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给自己买,也支持医保个账给家人买。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2022年的渝快保参保截止时间就要到了,最晚2月28日,渝快保本年度的参保就会结束,逾期了再想参保那就真的没办法了。
还没上车的市民们还在犹豫什么,赶紧了,多位市民已经拿到赔付款了,早缴早享受!早缴早安心!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文库之——《保险、社会保障与经济改革》分析
你想了解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养老保险吗?如果你正在分析却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可以借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文库孙祁祥教授文集《保险、社会保障与经济改革》一书,书中精选了孙教授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部分论文,全书内容共分八个部分:保险理论、保险业发展战略、保险时事评析与透视、基本经济理论问题、经济结构问题、改革理论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与股份经济、企业管理与企业家。前三部分文章主要集中在作者90年代中期后的研究领域——保险学;后五部分的文章主要集中在宏观经济和国有体制改革方面,也是作者90年代中期前的研究方向,书中不仅记录了一位优秀学者的成长历程,而且收录的文章都具有相当的学术分量和创新价值。
首先从国务院1997年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说起,分析了这个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混合型养老保险体制理论上体现的公平与效率的历史意义和实践中个人帐户只是一个名义帐户("空账")问题,导致所说的混合型体制实质上仍然是现收现付体制这一问题。论文第一部分分析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及动因;第二部分概括指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阶段、基本框架及其核心问题:养老保险制度收不抵支以及个人帐户为"空帐"的情形及其成因。第三部分主要研究转轨成本,讨论谁应承担转轨成本和如何承担成本;第四部分提出需要研究和探讨的一些问题,在详细的资料和数据下进行了深入分析。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清楚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减少商业保险的误解,明白国有企业改革怎样实现市场经济目标,作者在书中除了用详细的数据以表格的形式进行了分析对比,还在空白处加上了一些解释说明,让人一看就懂。
这本文集大致记录和反映了作者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到现在的研究兴趣和研究成果。90年代中期以前,研究领域主要在宏观经济和国有体制改革等方面;90年代中期以后转到保险,因此主要的研究也就集中在保险学方面,《保险、社会保障与经济改革》一书全都是"原始记录",由此可以真实反映出孙教授在各个阶段对一些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思考与探索,对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分析得特别透彻,帮你从养老险制度的角度更好地分析和理解养老险,对新形势下社保和普通商业保险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进行对比, 比如: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属于社会立法范畴;而人寿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的活动,合同双方的权益受合同法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社会养老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常由政府部门集中领导,由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机构组织管理,具有社会性和互济性的特点,属于福利性的强制保障制度;而人寿保险则通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属于个人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关系,也具有社会性和互济性特点,但不是强制福利,属于个人的风险转移行为。所以社会养老险要在社会立法和制度逐步完善的情况下与时俱进,充分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防止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全民社保金缴的少一部分人得的多、全民社保金入不傅出的结果,这时才能充分显示法律的公平性,逐步消灭个人"空头帐户",真正体现社保的强制性、互补性、福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了解中国保险业发展若干问题提供方向,我是严明田,每天与你分享一本好书
现在社保退休工资核算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算法如出一辙。让你云里雾里。没有一个言简意赅的算法。他们也不会告诉你,你的退休金是如何算出来的,只是口头表述,正确的做法是,给每位退休人员打一张某退休人员退休金清单。估计是怕泄漏什么秘密吧,无需个人清楚。我也曾去过社保局问相同的问题,他们解释说:比你晚退休的人肯定多交养老金,所以他们要比你拿的多。[抠鼻]
甘甜甜退休后退休工资有没有算错的可能,我的真实经历告诉你,会的
07:03【说法:公司未购买社保,员工就医损失谁承担?】
广州某织造厂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陈某。2007年9月,杨某入职该织造厂,任捻线车间生产部员工。入职后,该织造厂没有与杨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其自行在家乡参保。
2020年4月,杨某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诊断为宫颈恶性肿瘤等,住院及门诊治疗总费用14.2万元。经查,上述费用中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为9.3万元,杨某通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7.6万元。
杨某认为,某织造厂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导致其患病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故将某织造厂和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损失14.2万元。
裁判结果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织造厂支付杨某医疗费损失1.7万元;陈某对上述判决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何军
本案中,因某织造厂未为杨某购买社保,理应承担杨某因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造成的损失。因损失赔偿本身系弥补、填补性质,现杨某已通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7.6万元,该笔款项杨某不应重复受偿。故在判定杨某受偿总额时,应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核算的基金支付数额进行计算,某织造厂应赔偿杨某因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造成的剩余损失1.7万元。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不能根据员工或者用人单位的意愿而免除。如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患病后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电信大楼昨天失火
今天就已经爆出保险行业理赔金额
其中中国人保财险承保了企财险和责任险,已经核算理赔金额,29.37亿和600万。
中国人寿财险承保了职工团险,暂无理赔数据。
保险保的是风险,风险不发生,感觉不到保险的作用。
一旦风险发生,保险就是最大的依靠。
#同意农民老了也可以退休,也能领退休金吗#
老调重弹,这个问题“养老保险政策”很明确;不管你是何人,前提是只要你年轻时参加养老保险缴费,不管你缴纳的什么“保险档次”,达到退休年龄,都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个人账户所缴费的保险余额,经过核算,领取养老金生活。
享受退休待遇,领取养老金生活,不仅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人,这里面也包括“下岗工人”、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农民,关键问题:都要有“个人养老缴费账户”,方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什么也叫“赞同农民退休”?什么叫“也能领到退休金”?
当前的养老保险政策,你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如果不参加“社保缴费”,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还有城市户口居民,你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就是给你办理退休了,就发一个“退休证”给你,而你在社保局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也没参加任何保险缴费,凭什么给你发放“退休养老金”?国家社保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的资金,是保障已参加缴费的人,根据缴费基数贡献值,按月发放的养老金;保障他们的退休生活。
农村人完全可以年轻时参加社保缴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向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局)申请退休,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本没有人敢阻止,不让你办理退休手续。
农村人也好,城里人也罢,只要你退下来后,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可以选择休息,也可以选择继续工作,这都是你的权力范围;就是有一点不一样,就是你退下来的养老金究竟能不能满足生活?如果不够,就是退不了休,仍然继续挣钱维持生机。
企业工人,60岁,2022年10月退休,工龄40,视同缴费年限13.17年,实际缴费年限26年10个月(从1996年1月开始缴费),10年缴费60%,16年10个月缴费100%,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8.67w+元,养老金计发基7182.5,核算养老金如下: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
(0.6×10 1×16.83)÷26.83=0.8509
1.基础养老金
7182.5×(1+0.8509)÷2×40×1%=2658.82
2.个人帐户养老金
86700÷139=623.74
3.过渡性养老金
7182.5×0.8509×13.17×1.3%=1046.37
合计2658.82+623.74+1046.37=4328.93元
#安阳新闻#
安阳市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待遇核算工作
“中人”是指曾经有企业工作经历并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现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11月24日,记者从安阳市人社局获悉,目前安阳市已正式启动“中人”正式待遇核算工作,理顺其养老保险关系,为其核算正式退休待遇,对保障其正常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改革以来,“中人”群体一直领取的是“临时养老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需顺利将其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然后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核算正式待遇。因此类群体年龄较大,且历史情况复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安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集中协作办理,通过内部“协作沟通”,让数据多“跑路”,使退休“中人”少“跑路”,更快更好地享受应有的待遇。
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参保单位微信工作群,分批次通知参保单位申报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安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及时对参保单位登记过程中的问题答疑解惑。截至目前,安阳市及各县区分别登记了580名和200名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中人”信息。
同时,安阳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窗口,指定专人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接,在接收到机关事业单位经办机构传送的登记信息后,逐人逐条进行信息筛查,并及时反馈筛查结果。安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于没有企业养老保险历史欠费、账户无误的,及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推动社保处待遇核算;有历史欠费的,根据工作安排通知相关单位处理,按政策做到应缴尽缴,确保退休“中人”账户信息无误,转移信息准确,能充分享受应有的待遇。
两机构协作办理以来,现已为200多名退休“中人”顺利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并成功核算了正式退休待遇。
来源:安阳日报-安阳网 安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