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师职称#
7月5日刚刚结束了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都合格并不是说就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了,是需要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后才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场面异常火爆。让我想到了这些具有教师资格的准教师们的职称问题。
山东省职称改革后,中小学教师的职称打通,统一称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副高),一级教师和二级教师。文件详见(鲁人社2016年16号文件),文件指出了统一后的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在职称评审中大家普遍关心的是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职称,这些毕竟和工资是息息相关的,一旦被聘任,每个月的工资比二级教师是高很多的。详见后面的薪级表。但是初级职称(二级三级教师)职称问题也不容忽视。针对初级职称评审中要注意的问题,给要考教师资格证和考编的老师一些提醒。
一、 学历及任职要求:
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三级教师: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资格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的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任职资历均达到规定要求的,可考核认定相应的员级或助理级职称。
三、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明显不相近或不相关的人员,用人单位和职称认定部门可对工作年限的要求适当延长1 年。
四、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请重点关注第三点,这是和往年不一样的,今年强调了学用要一致,如果所任教的学科和所学不一致,评审初级职称时是要延长1年的。
希望这些资料对一些要考教师编制和评职称的老师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