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头条# 再见长沙,明天返程!
会计七七
从来只听说过业主给物业交钱,从没听过物业给业主们发钱!长沙这一个小区的物业不仅向业主发钱,而且一发就是1000000元。这是什么情况呢?
7月3日一大早,长沙某小区的业主就收到了来自业委会的信息:“鉴于小区的公共收益部分处于盈利状态,业委会决定从其中取出100万元作为福利发放给小区里的各位业主!“
听到这个好消息,业主们都兴高采烈来到物业管理处领取”红包“啦。
原来,长沙的这家小区并不是选用外部物业公司,而是成立自管物业。由于物业在业委会的管理下,所有的财务工作都处于公开、透明的程度,公共收益部分一直在众位业主的监督下呈现盈利状态。
所以,业主委员会决定将这部分公共收益的30%提取出来,回馈给众位业主。
@全脑开发程老师想说:
对于小区物业来讲,只要有一点经济头脑,还是有很多地方可以赚钱的,比如:
1、小区楼梯间、电梯间内的广告(无论是电子屏广告还是张贴类的广告);
2、有些外来公司使用小区场地,产生的租金;
3、外来车辆在停车场停车产生的收益;
4、小区内路标牌上的广告。
甚至很多小区停车场进出口的栏杆上,都会产生一定的广告收益。而这部分收益,从法律上来讲,属于小区的业主所共有,而非物业公司独有。只是很多物业公司将这部分收益据为己有而已。
在我国,估计大多数小区业主都没有拥有像长沙这个小区业主所能够拥有的这项福利,一方面是因为大家对《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缺乏了解,另一方面则是多数物业公司是由当初的地产开发商指派或者引入,而非业主共同选举。
其实这些都是不合理的,也是我们经常听到物业公司与业主产生矛盾的主要缘由,甚至有些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人员相互串通,隐瞒小区公共收益。这些物业公司只是为了赚钱,压根不会考虑这部分收益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更不会将其返还。
业主们想要改变这种现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全体业主共同选举出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必须能够站在广大业主的一方,不仅要懂法,还能够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
2、业委会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使得物业公司的各项收支公开、公正、透明,充分保障各位业主的知情权,尤其对公共收益部分的知情权,毕竟这是广大业主的权利;
3、业主需要加强自身对于小区公共事业的参与热情,积极参加业主大会的活动,充分关心,并且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到底,还是建议广大业主朋友们关心自己身边事,关心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够更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合法拥有属于自己的权益,“红包”自然也就会有了。
关于此事,大家觉得如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翘楚本地联盟
#长沙一小区向业主发放100万现金##长沙头条##二十一天图文打卡挑战#
1月14日,长沙一公司年会上面一游戏环节是鼓励大家吃辣条,每吃一个辣条可以奖励100元,公司的员工都兴奋起来了,因为辣条毕竟是平时很多人的必备零食,现在可以吃一根就奖励100块钱,只见每个员工都拼命的在吃,然后拿着厚厚的奖金,可是财务只吃了三根,同事都说财务不太爱钱,可是大家觉得财务吃的不是辣条而是人情世故。
#一个金融交易者的财务自由之路# 时间过得非常快呀,今天又是周五了,来到长沙已经有已经有七天了,然后在这边约朋友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本来嗓子就不是非常的舒服,结果呢就更严重了。吃了三天的药,今天算是好一些了。
这几天长沙的天气也是非常得好,阳光明媚的,气温也非常的舒适。我在酒店里宅了有五六天,安安静静地做了5天交易。感觉还是非常的好,盈利大概是几千美金。就是酒店的网络太差劲了,哎,过几天回去了。还有40多天就春节了,这日子真是走的太快了。
其实还是挺喜欢长沙这座城市的,希望明年在这里能够一切顺利。
比亚迪港股 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1辆车利润1万都没有!比亚迪深圳一线员工底薪2350 长沙比亚迪1950
比亚迪1年给2个劳务派遣公司多少亿?没有劳务派遣工节约成本,比亚迪有屁的盈利!
杨立三英年早逝,身后葬礼极具哀荣。
图一:
周恩来、彭德怀、彭真、贺龙、陈毅、聂荣臻、叶剑英、吴玉章等人为杨立三执绋抬棺。
图二:
杨立三(1900—1954),湖南省长沙县人,终年54岁。
早年在私塾和小学读书,192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参加“秋收起义”后跟随毛泽东上井冈山,并与何长工一起设计了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面军旗。历任工农革命军第1团副官,红4军政治部保卫科科长,红12军军需处处长(军长伍中豪、罗炳辉,政委谭震林),红一方面军总部副官长兼经理处处长(总司令朱德,政委毛泽东),中革军委财务部部长(主席项英)、军委后方办事处主任(政委倪志侠)、军委总兵站部部长(政委高自立);参加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初创和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途中他组织担架队把身患重病的周恩来抬出了草地。
到达陕北后,任红军总医院院长、总兵站部部长(政委李文楷),抗日军政大学校务处处长(校长兼政委林彪)。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总兵站部部长,军委总后勤部副部长(部长叶季壮),八路军总后勤部部长兼政委,八路军前方总指挥部后勤部部长兼政委、前方总指挥部副参谋长(参谋长滕代远)兼后勤部部长和政委;同时兼任八路军129师后勤部部长和政委,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财政委员会主任、边区银行董事长(行长赖勤)。
抗战胜利后,相继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常委兼经济部部长、后勤部部长,军委总后勤部部长兼华北军区后勤部部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解放军总后勤部部长(1949—1952)兼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1949—1951),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军委总财务部部长。
1954年秋因病到苏联莫斯科治疗,同年11月28日病逝于克里姆林宫医院后骨灰被运回北京。
图三:
1937年,杨立三(左一)、陈伯钧与毛主席在延安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