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上法院——15岁女孩起诉追债
十五的烟花才放完,“广州一男子借女儿三万元压岁钱未还,被告上法庭。”成了热搜第一!
据了解该名男子田某,于2020年3月向女儿小米借用三万元钱,并约定三月后还本付息。这三万元是小米的压岁钱。后2021年11月,小米父母离异。小米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其后直至小米起诉,田某都一直未归还该借款。女儿小米认为父亲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因此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
广州珠海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八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的规定,一审判决被告田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小米偿还借款本金27927元,并以本金27927元为基数向原告计付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网上热议一片,这也难怪。在大家的印象中“压岁钱”是一种习俗,是长辈对孩子的一种疼爱。现在,一下上升到法律层面上感觉是有些不对劲。但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压岁钱是属于一种赠予行为。在孩子未成年时,监护人有权为其保管但不得私自挪用或据为己有。
我感觉理都没错,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这种爱变了味道。特别想知道,明年你还会给孩子压岁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