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国税,实际上是指浙江省税收管理局,是浙江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统及浙江省内所有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等职能。
2. 浙江国税分为浙江省国税总局、浙江省国税分局及其所属的省级市司法行政的营局组成。县市司法行政的营局级职责是实施省税收征收及审查、定罚税务违法行为。
3. 浙江国税总局工作范围包括:统及浙江省内税收征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管理和指导;依法开展与税收征收有关的政策解释、支持调解及法律审查等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有关的税收征收方针政策;拟定和修改有关税收征收的规章、条例、程序等文件;督办有关税收征收工作的实施。
4. 浙江国税总局负责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统一组织、监督有关税收征收工作,支持、指导县级以上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行政范围内相互配合、协调、协调、协助实施税收行政执法。
5. 浙江国税分局是浙江省国税总局的基层机构,它承担着落实国家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的职责,负责依法对民企、社会组织及其他纳税人征收国家税收,建立自然人报税及尽责纳税制度,加强税收调查管理工作,督办尽责纳税人履行责任,积极招商引资,活跃本地市场经济发展气氛。
6. 浙江国税还积极探索深化改革,搭建良好的政府服务体系,实施网络税务系统,加快推进“互联网 税务”应用,突出应用税务信息技术、大数据及人工智能辅助技术,提升税务管理及服务实效,改善企业营商条件,建立企业利益保护机制。
7. 目前,浙江国税加快推进现代税收管理改革,大力实施数据共享政策,全面开展反偷漏税和反腐败工作,做好行政审批及行政处罚等基础税收工作,努力改善税收环境,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税收保障。
一、浙江国税的概念
1、 浙江国税是指浙江省各级国家政府财政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管辖范围内经济活动领域实施的税收征收制度。
2、 按照法律规定,浙江国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进出口税等,以及社会保险费、环境保护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二、浙江国税的税收管理
1、 浙江国税的税收管理是指浙江省各级国家政府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税收征收管理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2、 浙江国税的税收管理活动包括缴税申报、查账核实、税收征收、补税追缴等,其中缴税申报是所有税收管理活动的基础;查账核实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法的核心过程;税收征收是实现税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的基础活动;补税追缴是实现税收规范管理和不公正征税的重要手段。
三、浙江国税的管理机构
1、 浙江国税的管理机构主要有浙江省税务局、地方主管税务局和主管发票的各级税务机关。
2、 浙江省税务局是税收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制定本省税收政策,拟定税收管理办法,督促地方履行税收管理职责;
3、 地方税务局是本省税收管理的实际负责机构,负责接受和核实纳税人的税收申报、审核纳税人的提示申报等,同时负责实施税收征收,其中税收征收的具体措施包括合理认定税款数额,收缴税款,补缴欠缴的税款等;
4、 主管发票的各级税务机关负责发放发票、收票、监管发票使用情况及开票记录等工作,同时负责对跨省及非居民机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销项税实施征收,以及收缴、签发发票等等。
四、浙江国税的实施要求
1、 浙江省税务局和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收税和公正征税的原则,实施科学的税收征收和监督管理;
2、 加强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推行全税收全科目信息化,提高税务管理的自动化水平;
3、 对重大税源、重点税源等加强管理,加强税收监管和查处重大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4、 充分发挥税源管理机构、申报税收机构两个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完善和发挥地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
5、 加强与主管发票的各级税务机关的信息共享和行政执法联动,健全发票政策和监管措施;
6、 加强商业银行的支持,建立银行及税务机关联合收缴体系,完善履缴税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