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退补税怎么办理?2023年3月1日起开始办理】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消息,自2023年3月1日起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据介绍,年度汇算需汇总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需要注意的是,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年度汇算可享受的税前扣除包括:
1、纳税人及其配有、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4、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